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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个人专利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汕头润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7 08:44:35

随着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购买商品时除了注重其质量和性能外,越来越注重其外形美观。它为工业产品生产者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但是,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都位于商品的表面和包装上,都由特定的图形构成,都对商品的外观起装潢作用;商标获得专用权后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同属于工业产权的范围。因此大部分人并不清楚它们有何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在法律上有着重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概念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是着眼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一种产品装饰或艺术性的外形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二者的结合,它强调的是这种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必须应用于某一具体产品上,外观设计专利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条件是具备创造性,新颖性。商标则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组合组成的。商标是一个具体的区别产品的标志图案。根本不涉及产品本身的形状和结构,并且是以文字为主体,具有显著性,不一定必须有美感,但必须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没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第二,程序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如果他人在专利申请时或者专利权获准后提出早于该项专利而公开使用的证据,则该外观设计专利会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经过异议期才能得到专有权、专用权,其审查程序较严格。

第三,保护期效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为10年,不可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第四,保护范围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较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比较宽,其保护范围不仅包括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而且还包括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第五,受法律保护条件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不须经过实质审查,但须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才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要几个月就能批准。商标则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汕头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专用权。申请商标注册目前有近3年的核准其和3个月的异议期,相比较而言,商标权的获得要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在程序上更为复杂。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负有举证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请求人提供证据的期限进行了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因此,对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补充完毕,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有可能会面临不予采信的结果。

另外,对于专利无效证据的基本要求为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资料,实践中较常用的为专利申请文件及公开发表的期刊杂志等。

包括国内外专利及期刊杂志。所使用证据的公开日要早于拟无效专利的申请日,并且能证明为公开发表的材料。

临时专利申请(provisionalapplication)的制度依照1995年6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所签订的协议(UruguayRoundAgreementsAct,RUAA),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StatesPatentandTrademarkOffice,USPTO)所提交美国专利法,因而产生的一种独立的专利申请形式。

临时专利申请规定主要涉及美国专利法的两个条款,即第111条(b)款和第119条(e)款。

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款指出了与临时专利申请相关的一些条件,即建立申请日需要提供说明书和附图;维持申请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申请费和发明人姓名。

第119条(e)款指出临时专利申请(下文简称“临时专利”)为申请人确立了一个优先权,其保护期限是1年,在此期限和保护范围内,只有该“临时专利”的持有人可以提出有关专利申请。

但是,专利申请以临时申请的方式提出后,必须在1年内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转换请求书,将“临时专利”转为正规申请,否则此“临时专利”在1年后自动失效。正规申请的内容应包含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和经改写后的内容。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具有几个特点:

(1)不一定要有请求项,只需提供说明书、必要图式及发明人姓名即可建立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2)不拘泥于美国专利法所制订的说明书格式,申请人可以任意格式提出申请;

(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接受英文以外的说明书内容,但必须符合美国专利法35.U.S.C.112第1段及35.U.S.C.1131的规定;

(4)不能予以审查和授予专利权,它仅可为在一年内提交“正规”申请抢占一个申请日,自其申请日起算届满十二个月后,依规定视为放弃并予以公开;

(5)不能要求一件外国申请为其建立优先权,但根据巴黎公约可以保留国际优先权;

(6)只针对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

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由商标局选择商标转让批准书。如果没有问题,商标局将在6-10个月内完成审查,并出具批准转让证书,即该商标被批准转让。申请商标转让许可的程序是什么?让我们看看申请商标转让许可的内容和程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商标局固定格式,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转让协议(如出资人为商标的,提交投资协议,由他人办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并将委托书和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考试主要内容如下:

①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所有人,有权转让商标;

②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未经质权人同意的质押,是否有许可使用的记录,是否有法院或者其他机关的查封等强制措施;

③是否符合“共同转让”原则;

④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此外,如果转让方是国有企业,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需要特别审批手续。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主要根据相对和条款对“转让人的主要资格”、“商标权状况”、“共同转让”、“不利影响”等要点进行审查。

注册商标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商标局依法予以核准,并在通过官方定期商标公告的同时,向受让人颁发注册商标转让核准证书。未经确认的商标申请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商标局审批后直接变更商标名称。自商标局批准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权。此外,针对“盗卖他人商标”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商标局将对商标转让进行严格审查。为有效遏制非法转让他人商标的猖獗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05年11月出台新措施,完善商标转让的严格审查程序,以审查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协议的签章为具体措施包括:

1、核对转让人在商标转让申请书上的印章或者签名与汕头商标注册申请书上的印章或者签名;

2、印章明显不一致的,要求转让人说明印章变更情况,提供印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转让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署的转让协议;

3、签字明显不一致的,转让人应当说明情况,并提供转让人的有效证明(签字)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署的转让协议;

4、印章或者签名明显不一致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转让申请变更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不含往返邮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变更。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商标局视为放弃补正,驳回转让申请。建议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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